面对很难改变的家人 《路6:32-36;林前3:6-9;罗15:1-4,7,13;林前1:4,8-9;加6:1》
1. 我们对“人可以改变”所持有的错误假设。
1)“我的家人是可以改变自己的,只是他们不要而已。”
· 人若没重生,怎能行善或有生命的变化呢?
· 但信了主也未必会有显著的改变。基督徒同时也是罪人,信徒的肉体也时常跟圣灵相争。
2)“我来改变家人吧!”
2. 虽我们不能改变家人,但能爱他们。
· 使人变化是神的事,但爱人是神吩咐我们做的事。
· 读《路6:32-36》。
3. 虽我们不能担保家人会有变化,却能参与那改变的过程。
· 读《林前3:6-9》。
4. 那我们可以做什么呢?
1)先代求,不是要求。
· 鉴察我们想要家人改变的心:要他们改是因我们自己的理想和舒服?还是真为他们好,真要神得荣耀?
· 读《罗15:1-4,7,13》。
2)先鼓励,不是批评。
· 读《林前1:4;8-9》。
· 尽管家人不完全,我们能在主里为我们的家人感恩吗?
· 我们人很容易只关注人的软点和丑陋之处,却常忽视神在他们身上的作为与恩典。
· 其实,要做出改变是很难的事,所以我们的家人需要我们的鼓励。
· 鼓励人不一定要讲安慰人的好听话,也可以给一些挑战。
3)但也不放任,要纠正、教导。
· 尽管难,该责备、纠正、解释、教导的还是需要的。
· 但若家人仍不愿悔改,一些纪律和保守自己的范围也是需要的。
· 读《加6:1》。
4)从关注家人的改变到省察自己。
· 难道只有所谓“软弱的一方”、“做错的一方”需要改而已吗?
· 我们有没有做什么促使他们有那样的恶行或反应?
· 如果我们祷告了而家人一直不能改,有没有可能是神要我们先改变自己呢?
· 我们除了要求家人改变,还做了什么来实际帮助他们呢?
· 我们对家人的要求合理吗?
5)要继续以上的,不是做了一次,看家人没有改变就放弃了。